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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旷工扣工资(离职旷工三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还发工资吗)

2025-06-02 18:48:20 190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2. 公司规定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工资并扣除所有工资和福利合法吗
  3. 旷工离职扣多少工资
  4.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怎么扣工资
  5. 旷工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具体体现为: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3、聪明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规章制度规定做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直接扣工资是违法的;

  

4、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立案处理。

  

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综上所述,在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岗位的这一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只要劳动者不去新的工作岗位任职,不管劳动者是否去单位上班,都可以认定为旷工。而在用人单位调岗不合法的情形下,劳动者不去单位上班或者虽到单位上班但不到新的岗位任职,都不可认定为旷工。但是,由于是否合法属于事后的认定,因此对劳动者来说,应当及时采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能以消极的不去上班来对抗。否则一旦企业的调岗获得认可,就会陷自己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离职旷工扣工资(离职旷工三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还发工资吗)

  

二、公司规定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工资并扣除所有工资和福利合法吗

1、不合法。员工擅自旷工然后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还是需要按照员工之前上班的天数来支付相应的工资的,不能因为员工旷工并且自动离职而拖欠或者是拒绝支付工资。要是员工已经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旷工和自动离职并不影响劳动者要求工资报酬,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可以扣去旷工天数的工资。其他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旷工离职扣多少工资

看情况,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乘以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员工离职的另一极端形式是跳槽。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他们考虑辞职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付诸实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发现,员工不满意与跳槽意向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而与实际的跳槽行为之间却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关性。很多员工的个人因素,如职业经验、经济状况等让其难以最终做出跳槽的决定。

  

1、但是离职时,你要把它们全部归还公司。

  

2、有许多人死亡、退休或离职并且没有人来替代。

  

3、为使其他用户可对相应房间创建自己的预订,管理员不必再像过去那样进入数据库,并删除已离职的用户的预订。

  

4、我离职的原因是和管理层不合。

  

5、他曾暗示他可能离职而去私营部门谋一份工作,但由于他推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私营部门目前没有任何就业机会,所以我猜他打算继续在财政部留任。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怎么扣工资

1、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扣6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三天共扣6天工资,占劳动者月工资的20%。在其他法律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20%,扣除后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2、因为个人旷工或其他原因,公司会扣除2- 3倍的工资,这实际上是违法的。非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是合理的,但工作期间的工资应不扣除。但是,如果公司规定员工无故缺勤的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则可以从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但前提是公司有实际证据。如果你想知道辞职当月你能拿到多少工资,这里有一个公式:辞职当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每月要求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社保公积金自缴部分-个人所得税。

  

五、旷工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双方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扣除工资合法。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2、国家规定是严重违反纪律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反纪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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